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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商标注册

  • 公司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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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在立陶宛境内开办具有外国资本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应携有以下文件到立陶宛经济部企业注册局进行审批:

    1.企业注册申请。

    2.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并在立陶宛外交部登记的外国企业注册证明书副本。

    3.由财务机关审核后的年度平衡表。

    4.证明企业所有外国资本的文件。

    5.外国企业章程复印件或其他相应文件。

    6.收入声明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用以证明其财务和财产状况。具有法律效力的文 件有:

    (1)由外国银行出具的帐户状况及投资数目的证明文件;

    (2)在立陶宛商业银行开立帐户的状况及数额证明;

    (3)携现款入境(立陶宛)的海关申报单。


    7.由立陶宛银行出具的外商从个人帐户转往注册企业帐户的转款证明。

    8.如以购买股票的方式投资,应出具由立陶宛财务经纪人提供的外商已购买股票的证明书。

    9.企业名称的注册文件复印件。

    10.当地行政机关对企业活动的许可。

    11.由公证处公证的企业经营场所证明书及其经营场所所属文件的复印件。

    12.所付注册费用证明。


    如股份公司或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还需提交如下文件:

    1.有关企业创立的合同或证明。

    2.企业章程(两份)。

    3.股东创办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参加人员名单。

    4.有价证券注册证明复印件。

    5.股东协会创立的报告以及根据该报告所进行稽查的结论。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万立塔斯;无限股份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立塔斯。如以设备方式投资,需先办理公司注册手续后,立海关方能允许其设备作为投资入境,并可退税。